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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具有新疆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
日期:2023-02-16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副处长、副研究员 刘艳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我们要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方向,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遵循城乡发展规律,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走出一条符合新疆实际、具有新疆特点、彰显新疆特色的乡村建设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视察时指出,“要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实现农村更富裕、生活更幸福、乡村更美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在新时代努力建设具有新疆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月6日,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大会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的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其中对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作出安排部署。我们要坚决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方向,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遵循城乡发展规律,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走出一条符合新疆实际、具有新疆特点、彰显新疆特色的乡村建设之路。
  牢牢把握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其中包括“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现代化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
  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据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乡村建设行动的行动目标是,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目标昭示方向。要把握乡村建设的基本目标,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在农村就能过上现代文明生活,能够喝到干净的水、走上便捷的路、有着稳定的能源、用上卫生的厕所等。特别是要聚焦目标科学规划乡村建设任务,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和风土人情,统筹规划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建设水平、标准、档次要因地而异、高低有别,重点是保障基本功能,解决突出问题。
  牢牢把握乡村建设的重点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既要有美丽之形,还要有宜居之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12项重点任务,概括起来就是“183”行动。“1”,就是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8”,就是实施农村道路、防汛抗旱和供水、清洁能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数字乡村、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农房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等八大工程,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3”,就是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体系,推动服务和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我区出台的《自治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科学规范农房规划建设、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房设计水平、提升农房质量安全、加强农房建设管理、保护乡村历史文化遗产、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动农村生活用能转型、拓展公共活动空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14项重点任务;《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了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努力将农村打造成宜居宜业的现代生活家园。
  要深刻领会乡村建设的重点内容,牢牢把握明确的工作要点和机遇,务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牢牢把握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
  乡村建设是贯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的历史任务,必须稳扎稳打、久久为功。要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从容有序建设、稳扎稳打推进,一张蓝图绘到底,不断积小成为大成。要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充分认识到村庄建设是解决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问题,不是另起炉灶搞新村建设,更不能违背农民意愿盲目拆旧村、建新村或者搞大规模的村庄撤并。要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在现有村庄格局、山水肌理、传统风貌基础上,通过微改造、小改进、精提升,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在于强化内在功能,提高农民生活品质。要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确保同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同群众实际需求相匹配,不能超越当前发展阶段去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
  牢牢把握乡村建设的推进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打破城乡分割的规划格局,建立城乡一体化、县域一盘棋的规划管理和实施体制。”
  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互促互生,推进新型城镇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抓好规划村庄布局,充分借鉴全国大力推广的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切实发挥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的示范引领作用。一要因地制宜、分类编制村庄规划。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需要,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强化城乡基础设施的布局衔接和功能互补,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确保规划成果吸引人、记得住、能落地。二要落实专项任务责任。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要求,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并负责专项任务落实。要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完善入库项目审核和绩效评估,优先实施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三要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四要强化投入保障。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用好财政资金、土地措施、金融服务等,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模式,强化人、地、钱全要素保障,形成共同推进乡村建设强大合力。
  牢牢把握乡村建设的对象主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必须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这既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三农”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照顾他们的感受,回应他们的需求。要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让农民全面参与进来,组织带动农民搞人居环境整治等各方面建设,政府不搞大包大揽。农民的事全靠政府来兜,是兜不起也兜不住的。要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关键是明确政府和农民之间的责任边界,各负其责、干好自己的事,建立“谁的事谁负责干”的实施机制。政府的工作重点是提供好基本公共服务,做好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农民应该干的事要交给农民干,引导农民投工投劳主动参与乡村建设和运营管护,共建美丽乡村、共享美好家园。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要牢牢把握乡村建设的内涵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设具有新疆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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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