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4月23日讯 记者蒲晓磊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23日在北京召开,启动统计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对此次执法检查作出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陈竺、王东明出席会议。
栗战书在批示中指出,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这次统计法执法检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督促法律各项规定有效落实,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着力增强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全面提升统计能力和服务水平。
统计法执法检查是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项执法检查监督工作,目的在于全面了解统计法实施情况,监督和促进政府依法加强统计工作,进一步落实法律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在听取了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后,王东明指出,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法是统计活动的根本遵循。对统计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项执法检查,也是统计法自2009年修订以来的首次全国性执法检查。要紧紧抓住影响法律实施的关键问题、制约统计工作的重点问题、危害数据质量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对症下药”,补齐普法、执法工作中的短板,加强法律实施薄弱环节建设,推进统计法全面深入实施。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贯彻实施统计法、发挥统计作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可信的主要措施,本部门承担的统计数据指标的主要类别和数量情况,特别是经济发展主要指标、民生主要指标统计核算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建议;二是统计体制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的情况,统计工作在助力推进“三大攻坚战”方面的情况,统计调查项目及制度方法科学设置、统计在机构协作、信息共享方面的情况;三是统计数据质量和源头数据的情况,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情况,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落实统计调查任务方面的情况;四是各级政府依法设置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保障统计工作的情况,统计监督职能发挥情况,统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监测评价作用,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五是统计法本身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和相关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将分成3个小组,在4月下旬至5月下旬分赴河北、黑龙江、江苏、湖南、贵州、宁夏6个省区开展检查,同时委托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南、四川7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6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